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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关于开展 “‘四新’建设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”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   发布时间:2021-08-06  阅读次数:

校内各单位:

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推进“‘四新’建设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,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决定开展“‘四新’建设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”课题(以下简称“课题”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

课题着重围绕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、如何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研究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。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(见附件1),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。

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、有深度、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,或高质量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、专著等研究成果。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、出版或内部呈送时,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“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立项课题”字样(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),未注明者不予承认。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。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。

二、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

课题分为重大课题、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3项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;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;一般课题不超过14项,无资助经费。

课题立项后,由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组织开题。开题通过后,由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,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。同时,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。

三、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

课题申报面向分会会员单位,鼓励合作研究。

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,不得申报;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

课题申报书(非匿名版一式3份,匿名版一式4份,共7份)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、签署意见后,纸质版邮寄至创新创业教育分会,同时在线填写课题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。相关表格可从学会网站下载。

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结束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。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联系人:黄伟芳、袁筱,电话:021-35081892

邮箱:ieec_2020@163.com

钉钉咨询服务群:32655840(申请请备注事由+单位+姓名)

邮寄地址: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创业中心205

收件人:袁筱13524342068   邮 编:200433


附件:

1.课题指南

2.课题立项申报书

3.课题立项申报书(匿名版)  

联系人:史 辉 0371—69691987

地址: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(南校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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