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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》
信息来源:   发布时间:2023-05-15  阅读次数:

各单位:

现将《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本单位进行申报。

要求:

1.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,使用个人账号登录“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写项目申报书,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

2.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、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(一式十份),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、申报单位名称

3.校内截止时间:5月27日系统提交完毕。6月2日将纸质版材料(一式十份)报送至301室。
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5月15日

 

 

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

郑东新区、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》(豫科资〔2023〕19号)要求,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,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、河南转型发展需要,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,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。项目应整体申报,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(特殊要求除外)。

(二)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等,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前,建有省级(含省级)以上研发平台,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,运行管理规范。

(三)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,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,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.5%,其他企业不低于3%,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,未被记入“信用中国(河南)”黑名单。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,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,不得申报。

(四)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(1963年5月1日后出生),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;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,不得申报。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
(五)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,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。其中,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,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。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。

(六)鼓励各地、各部门统筹资源、联动支持;支持骨干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;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,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,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,不再参与竞争申报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项目申报人、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(主管)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。

(一)用户注册。个人(申报人)和法人(单位管理员)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(http://www.hnzwfw.gov.cn)注册并实名认证后,才能登录系统,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。各主管部门(单位)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。

(二)单位信息填报。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(单位管理员)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,法人(单位管理员)提交后,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,不需单独、重复填报。

(三)项目信息填报。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,使用个人账号登录“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写项目申报书,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,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。法人(单位管理员)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,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。

(四)审核推荐。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,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,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,由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。

(五)材料报送。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、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(一式十份),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、申报单位名称,经主管部门报备后推荐报送。
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
系统填报时间:2023年5月7日8:00—6月1日 18:00。

材料报送时间:2023年6月7日8:30—17:30(逾期不予受理)。

材料报送地点:郑州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。

四、咨询电话

(一)郑州市联系方式

1.高新领域(电子信息领域、先进制造领域、新材料领域、新能源交通领域):67176525,67185359

2.农业领域(农业农村领域):67180457,67177529

3.社发领域(生物医药领域、资源环境领域):67180456,67177022

4.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管理处:67180458,67177259

(二)河南省联系方式

1.系统注册、填报、提交等问题咨询

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:0371—65974111

2.项目指南咨询

电子信息领域:   0371—86561627

先进制造领域:   0371—65936658

新材料领域:       0371—86561672

新能源交通领域:0371—86548303

生物医药领域:    0371—86230277

资源环境领域:    0371—65967328

农业农村领域:    0371—65526018

3.申报业务咨询

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    0371—86561692

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    0371—65802522

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    0371—65995172

  

2023年5月8日

附件_1:1.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.doc

附件_2:2.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推荐清单(主管部门填报).et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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